文件依据配资交易宝
《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印发建设广州国际航运枢纽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港规字〔2022〕1号)
支持条件
进出口企业:统计年度内在南沙港区出口重箱量超过800TEU(含)、统计年度内在南沙港区进口重箱量超过1000TEU(含)。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国际无船承运人):统计年度内配资交易宝,货运代理企业通过南沙港区出口至欧洲、美洲、东南亚、日韩的重箱箱量超过(含)2000TEU。
支持标准
进出口企业:按申请人符合条件的箱量占符合条件的箱量总量的比例分配奖励资金(按进/出口分别计算)、出口重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700万元、进口重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国际无船承运人):按申请人符合条件的箱量占符合条件的箱量总量的比例分配奖励资金、每家公司最高不超过60万元。
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港务局,83050230。
来源:广州商务
思考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